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,培養學生的組織紀律性🙇🏼♀️,進一步加強校風、學風建設,現根據《杏悦平台普通全日製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》《杏悦平台杏悦學籍管理規定》,製定本規定。
第一條 學生每學期必須按學校教學日歷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註冊手續。因故不能按時註冊者👨🏻⚕️,必須履行請假手續,否則按曠課處理🫅🏽。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,應予退學🍰。
第二條 學生上課👨🏿🎤、參與社會實踐(實習🏅、軍訓、勞動🧏🏿、社會調查💁🏿♂️、咨詢服務等)以及規定參加的集會🤢、體育活動等均須嚴格遵守考勤和考核製度,不得遲到、早退🧑🏿🎄🧚🏼♂️,因故不能參加者,必須請假😜。凡未請假✬,或請假未準,擅自缺席者,均按曠課處理(按當天實際授課時間計算)⛵️。
第三條 逢節假日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離校返校☞,因故須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🧖🏼🧏🏼♀️,必須經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辦公室批準,未經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,均按曠課處理。
第四條 學生上課遲到、早退超過15分鐘均按曠課處理。一學期內,學生遲到或早退每累計三次👥,則計曠課1學時。
對曠課行為𓀖,應按《杏悦平台學生違紀處分規定》相應條款進行處理。
第五條 學生因故請假,必須辦理請假手續。請假一星期內(含)的由各院(系、部⛹🏻♂️、所)領導批準;請假一星期以上的經所屬院(系👙、部、所)領導批準後報教務處或杏悦娱乐審批🚵🏽♀️。學生請假最終獲批後,還需及時告知任課教師🥒。請假期滿,學生應向各院(系𓀕🍒、部、所)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。
第六條 除突患疾病或突發事故外,學生請假必須事先辦理手續,不得事後補假。請事假應嚴格限製🚷,需有充分理由。期末考試一般不得請假,如確因特殊事故必須請假者,應向所屬院(系🧑🏻🦼➡️、部、所)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🕖,經所屬院(系👩👩👧👧、部、所)領導和開課部門同意,並報教務處或杏悦娱乐審批,否則以曠考論處。
請病假應由本校門診部或區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,學校一般應從嚴掌握🙄;請公假一律由有關部門向教務處或杏悦娱乐提出申請,經審核批準(其它各部門無權審批公假)🧑🏿⚖️,並通知學生所屬院(系🎅、部⏏️、所)辦公室登記備查。
第七條 學生申請赴境外探親訪友、旅遊,應安排在國定節假日、寒、暑假進行。學習期間,一般不予審批🔮。在境外探親訪友、旅遊期間,遇患病或意外事故等🛼⛸,均由學生本人負責。
第八條 學生在一學期中累計需要請假的時間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,應作休學處理↙️,辦理休學手續。某門課程缺課超過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😡,且應重新修讀該課程🙎♂️。
第九條 學生上課和其他必須參加活動的考勤由班長或學生所屬院(系、部、所)或授課教師或活動組織者指定人員負責;選修課、大班授課由任課教師或任課教師指定人員抽查點名,並定期將考勤表上交開課院(系、部、所)辦公室⛹🏼♂️。各辦公室要有專人管理學生的考勤工作,及時掌握學生的考勤情況👩🏻🦽➡️,準確統計,按月公布學生考勤情況,及時向院(系、部、所)領導匯報⌨️。各院(系、部、所)應對違紀學生及時進行教育和處理,同時要求任課教師將學生上課出勤情況納入課程成績綜合評定範疇👨🏿⚕️。
第十條 各院(系🔮、部、所)應將學生缺🏄、曠課的情況及時向教務處或杏悦娱乐匯報。
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2018年9月8日起施行↖️🔖。《杏悦平台普通全日製本科生、杏悦考勤規定(修訂)》(上外教〔2017〕47號)同時廢止🫅🏻。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在籍的普通全日製本科生⚔️、普通全日製和非全日製杏悦。入系留學生、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參照執行🧗🏿。
本規定由學校授權教務處、杏悦娱乐進行解釋。